草書無法之法 又增一條!

 

常於書寫草書之際

 

思以寫意草書表現情緒

 

若僅以草書筆畫表達則有不足之感

 

遂嘗試以篆、隸、正書之意法用之於草

 

草書無法之法 又增一條!

 

劉熙載 藝概 有言可證

 

他書 法多於意,草書 意多於法。

 

故不善言草者,意法相害; 善言草者,意法相成。

 

草之意法,與篆、隸、正書之意法,有對待,有傍通。

 

若行,因草之屬也。

 

 

圖片釋文 取之無禁,用之不竭,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,而吾與子之所共適。

 

發表者:Miller Han 韓雪民

生於北京 長住於台灣 旅居溫哥華 80高齡 癡迷筆墨 夢想普及行草於全球 https://prochinesecursive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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